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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工作职责

时间:2022-06-01 点击数量:

重庆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秘书处工作职责

(试行)

一、根据《重庆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秘书处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社会团体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保证基金会规范运作。

三、制定本会工作计划、工作制度、管理规定,协调、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

四、开展宣传工作,建设并维护基金会网站,广泛联络校友,充分利用校友资源及社会资源,多渠道募集捐赠资金,为学校事业发展争取更多的支持。

五、提供社会捐赠的法律法规、协议文本、办理程序等咨询服务;审核、办理捐赠的相关手续;跟踪落实捐赠资金的到位情况;接受捐赠人对捐赠财产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六、负责捐赠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并对实施项目跟踪与评估,及时公示有关信息,建立完整的捐赠档案。

七、完成本会年度工作报告,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各项检查、审计工作。

八、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