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重庆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重大活动影响评估工作,切实增强重大活动稳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增强稳评机制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预防和减少重大活动组织过程中涉稳事件的发生,确保重大活动安全顺利地组织实施,根据《重庆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评估主体
第二条 重大活动的组织部门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该项活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三条秘书处在向主管部门提交《重大活动工作方案》时,一并提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三章 评估内容
第四条 重大活动影响评估,主要就该项活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及化解、管控风险的措施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做出低风险准予实施、中风险暂缓实施、高风险不予实施的结论。
第五条 重大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从重大活动组织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估。
(一)合法性评估
1、该活动的内容、形式及组织实施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2、主管部门对活动的组织是否得到批准。
(二)合理性评估
1、该活动的组织实施是否对社会有负面效应。
2、该活动的组织实施拟采取的安保措施和手段是否必要、适当。
(三)可行性评估
1、该活动的组织实施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
2、该活动的组织实施是否会引发人员拥挤踩踏、火灾、治安案件等事件。
3、活动场地使用的水、电、气、热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风险。
4、活动场地临时搭建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天气等其它因素是否对活动安全造成影响。
6、活动场地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参与活动人员的医疗卫生保障措施是否到位。
8、参与活动人员的交通疏散措施是否到位。
(四)可控性评估
1、是否制定了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预案或措施,是否成立了专门的安全隐患排除或矛盾纠纷化解组织。
2、是否成立专门的维稳工作机构,跟进动态排查化解相关矛盾纠纷或隐患。
3、是否确定了风险防控措施责任人,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第四章 评估程序
第六条 重大活动影响评估程序分为普通评估程序和简易评估程序。
第七条 普通评估程序:
(一)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评估任务,制定评估方案。
制定《重庆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重大活动影响评估方案》,评估方案的制定应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原则、评估方法步骤、评估重点、评估内容、评估单位的责任等。
(三)广泛征求意见,充分了解民意。
要广泛征求组织活动所涉及利益群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掌握群众对拟组织活动的反映和评价。
征求意见建议的对象:
1、征求重大活动组织实施可能受影响群众的意见建议。
2、征求社会各界对活动组织的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建议的方式:
1、公示。对活动举办的时间、地点、活动内容、组织方式及通过公示收集反馈信息的渠道进行公示。
2、调查走访。重点走访因活动受影响的利益群体或社会各界群众,了解群众对活动组织的真实思想以及意见建议,使决策组织准确掌握群众对活动的反映。走访结束后,要对资料进行梳理、归类和汇总,并填写相关表格。
3、召开座谈会。组织利益群体或利益群体代表、社会各界代表、等相关人员座谈会,听取对活动组织的意见。
4、其他渠道。主要包括问卷调查、专门咨询等。
(四)缜密分析预测,客观评估风险。
论证方式:
对参加人数多且不确定、持续时间长、分项活动多、活动场地情况复杂的重大复杂活动,由评估单位从评估专家库中抽取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专家论证。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由重庆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修订。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