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重庆医科大学医学教育事业发展,厦门宝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宝太生物教育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重庆医科大学学生。
为了规范管理本基金,充分实现捐赠人的意愿,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重庆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以下简称 《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和《捐赠协议》相关约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重庆医科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期限
2022年-2025年。
三、奖励标准
3000元/生/年。
四、奖励数量
79名/年。
名额分配:
1.本科生55名,硕士研究生15名、博士研究生9名。
2.研究生由研究生院组织申报;本科生由学生处向相关学院分配名额、学院组织申报。
3.根据捐赠人意愿,检验医学院的本科生获奖人数不低于个人奖学金名额的10%。
五、组织机构
本项目设立管理小组:
组长:本基金会理事长
副组长:本基金会秘书长
成员: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校团委、教务处、科研处、外事处、财务处、体育医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基金会相关人员、厦门宝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
六、奖励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三)未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影响期已满且在影响期内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四)努力学习,勤奋进取,积极投身各项社会实践,在学习、创新创业、科学研究、专业技能、文体活动等领域充分发挥潜能,勇于争先,敢于奉献,在全校学生中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的学生。
(五)本科生评选在每年一度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创先争优”基础上进行,获奖学生需从学校当年度评选出的“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研究生从学校当年度评选出的“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根据科研业绩(单篇影响因子,英文文章应为Article和Review)、获奖情况(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综合排序产生。
七、申报及评审流程
(一)本科生申报及评审流程
1.认同本管理办法的学生,如实填写《专项基金申请表》,按要求准备一式三份。
2.申报人在当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本学院学生管理机构初审,相关学院在当年10月30日前完成复审,并将复审材料交学生处。
3. 项目管理小组在当年11月20日前组织专家终审,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基金会理事会批准。
4.基金会将评审结果在当年12月10日前在基金会网站公示一周,若无异议,则作为本年度项目执行依据。
(二)研究生申报及评审流程
1.认同本管理办法的学生,如实填写《专项基金申请表》,按要求准备一式三份。
2.申报人在当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本学院研究生管理机构初审,相关学院在当年12月16日前完成复审,并将复审材料交研究生院。
3.项目管理小组在当年12月20日前组织专家终审,并于每年12月25日前报基金会理事会批准。
4.基金会将评审结果在当年12月30日前在基金会网站公示一周,若无异议,则作为本年度项目执行依据。
八、项目执行
1.年度申报项目评审完成并公示结束后,基金会将获奖个人一次性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项目执行情况按基金会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中期报告。
九、项目终止
本项目计划在2025年执行完毕。
项目结束后,将按基金会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结题报告、审计和公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重庆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重庆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2年6月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宝太生物教育奖学金”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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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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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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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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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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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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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 复审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学生处 (研究生院)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项目管理小组 意见 |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基金会 意见 |
理事长签字: (基金会公章) 年 月 日 |